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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抽查建筑防水卷材合格超九成

作者:fangshuijx  时间:2014-11-19 10:58:20  点击:

    为保障建筑工程材料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南、湖北、四川、重庆、陕西、山东、安徽、江苏、浙江、上海等17个省、直辖市81家企业生产的84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4.6%。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242-2000《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173.1-2006《高分子防水材料第1部分片材》规定的要求,对建筑防水卷材的外观尺寸、可溶物含量、不透水性、耐热度、拉力、最大拉力时延伸率、低温柔度(低温弯折温度)、撕裂强度、断裂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加热伸缩量、热空气老化、耐碱性、臭氧老化、复合强度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一是个别产品可溶物含量不合格,降低了产品的防水功能。二是个别产品最大拉力时延伸率不合格,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这样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基层发生变形,材料就会被扯断或裂开,容易出现渗漏。三是个别产品加热伸缩量不合格。在使用时遇到高温,产品容易变形、收缩或隆起,使用在基材上容易引起撕裂,产生渗漏。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建筑防水卷材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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